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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德县,老王集。村口的官道上,远远走来一个挑扁担的少年,戴着狗皮帽儿,穿着破补丁棉袄,两双棉鞋健步如飞,仿佛会轻功的侠客。
一个箭步,就是数米远,每个步伐都距离相等。
眨眼儿一晃,便飘来上百米远近。
如果叫外人瞧见这一幕,定要目瞪口呆,叩首跪拜,以为遇见神仙了。
实际上,这是一种轻身功夫。
八步赶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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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远瞧见村口近在咫尺,挑扁担的少年歇了口气,脚步缓慢下来。
望着不远处的村庄,眼底泛起一抹感慨。
他叫王旭东。
十八年前,他穿越到民国九年,成为一个婴儿,被遗弃在荒郊野外,差点没被野狗叼走。
幸好,老王集的酿酒老板王大举埋大儿子尸体的时候发现了他,并把他抱养回家,取名“狗剩”,抚养长大。
养到八岁那年,有个少林和尚一空大师,云游此地瞧见他眉清目秀,没读过书却谈吐不俗,便征得王大举同意,把他带回了少林寺。
从此,便是整整十年。
十年后,王旭东学成归来,要报答养父养母的再造之恩,也要完成十年前王大举亲口答应他的婚约:“盖上三间大瓦房,娶杏儿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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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了老王集,街巷里的村民们都探头探脑投来警惕的目光。
“后生,你找谁?”有村民询问说。
“老拐叔,你不认识我了,我是狗剩啊,王掌柜家的干儿子。”王旭东不认生,抬眼打量着熟悉的眉眼,咧嘴一笑。
“狗剩?王掌柜的干儿子?”
村里围观的百姓们一听,登时认出了王旭东,忍不住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。
“狗剩,你咋回来咧?”
“是不是犯了戒,少林寺不要你娃嘞。”
“信球货,尽瞎胡说,狗剩这是学了武功回来,要做大事咧。”
“你才胡说!甚叫大事?老王集有甚大事?八成就是让人给赶回来咧。”
“……”
王旭东进了村,没理会七嘴八舌的村民们,径直走向村中央。
他养父王大举是老王集的酿酒好手,拿林河水酿的酒水,整个归德县都远近闻名,是老王集妥妥的殷实家庭,所以在老王集村中央,建了一座青砖大瓦房。
“梆梆梆。”
来到王大举家的正门前,王旭东放下扁担,深吸口气上前敲门。
“干爹,干娘,我是狗剩,我回来了。”
然而,王旭东叫了几声,院里寂静无声,竟是没人回应,不禁令人诧异。
“没有人?”
王旭东疑惑,挑起扁担绕着高墙走到侧墙处,放下扁担,提气一跃。
只见他兔起鹘落,几个箭步就爬上了数米高的墙头。
“啊——”
霎时间,一声尖叫声惊起鸟飞。
“怎么了,怎么了?”
一个裹着头巾,穿着青色棉袄的中年妇女,从左耳房走出了院子,然后就瞧见墙头上趴了个戴狗皮帽儿的陌生人。
而侧墙下的茅房里,隐隐露出半截粉荷色的棉袄衣衫,正是她闺女杏儿的。
“好个贼后生,偷看我闺女上茅房,看我不打死你!”
裹头巾妇女气急败坏,捡起一个柴火棍就扔向墙头。
“干娘,不是我,我没偷看,哎呀,我是狗剩……”骑在墙头上的王旭东,下意识伸手一捞,把扔来的柴火棍稳稳握住,然后呆滞的大脑再次转动起来,忍不住放声说道。
“狗剩?”裹头巾妇女愣住了。
“狗剩哥?”害羞低头蹲在茅房里的杏儿,抬起一张眉清目秀的面庞。
“咋咧,咋咧。”就在这时,从左耳房后面窄巷走出来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汉子,操着一口腔调浓郁的豫东话说。
来到院子里,瞧见墙头上的王旭东,又瞧见侧墙茅房里的粉荷色棉袄,王大举整个人血压都飚高了,抄起柴火棍就扔过去。
“王八羔子滴,敢偷看俺闺女上茅房!”
裹头巾妇女没拦住,见状忙提醒大喊,“别打别打,那是俺儿,俺家狗剩回来咧。”
“啥?”王大举愣住了。
与此同时,骑在墙头上的王旭东伸手一捞,把这根柴火棍也捞在手中,却不料脑后恶风扑来,他下意识闪身一躲。
嗖!
半截地瓜从他脑后飞过,扔到了院子里。
“狗东西,让你偷看俺姐上茅房!”
王旭东被人前后夹击,又是骑在墙头上,一个重心不稳,竟是滑落侧墙里,噗通一声摔了个四仰八叉,抬起头来一瞧……
“啊——”
一声高亢尖锐的尖叫声传来。
王旭东连忙闭了眼,“没看着,啥也没看着,我真没看着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