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曼达盯着小伙子在微笑,猪就是猪,永远不敢直视老虎的眼睛,那小伙子怂了,他不敢再看曼达,而是朝着小男孩吐了口唾沫。“肮脏的乞丐,谁想吃你们的东西!”小伙子坐回了角落,趁着曼达不注意又踢了小男孩一脚。
小男孩委屈的抽泣了几声,曼达转脸对小男孩笑了笑,然后把面包塞进了嘴里。
从晚餐到现在,曼达什么都没吃过,这一小块面包,让曼达恢复了不少精神。
小伙子还在一旁咒骂,他想再踢男孩一脚,发现曼达阴冷的神情,讪讪的把脚收了回来。
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害怕这家伙,曼达比他矮了很多,而且瘦很多,换做往常,两拳就能把他制服,可这次他竟然没有多看一眼的勇气。
“他很讨人厌,但罪不至死。”一个微弱到几乎辨识的声音在耳畔响起,如果不是曼达的听力特殊,根本听不出来有人在说话。
曼达转过脸,看见了一个邋遢的中年大叔,眼睛很大,皮肤很黑,胡子自颧骨下方开始生长,挂满了整个脸颊,和头发连在了一起,头发肆无忌惮的蔓延,竟然和眉毛连在了一起。
这简直是个毛人!
拥有如此浓密的毛发有一个明显的好处,他能完美的掩盖自己的表情,连他的嘴唇都被胡子盖住了,以至于他说话的时候都看不到张嘴。
“我们有着与众不同的能力,不该拿来对付盲鸭,而且还有更大的麻烦等着我们。”
盲鸭,古神信徒对普通人的称呼,原来这位大叔是同道中人。
胡子大叔看了看那架被幔布盖住的马车,道:“你闻到了吗,有血腥味。”
曼达点点头,他的确闻到了血腥味,但没有作声,十二岁男孩的嗓音很容易被人察觉。
曼达转过脸,看着男孩道:“你怎么来到了这里?”
“为子爵当短工!”男孩眨着眼睛道,“子爵说他需要短工,给面包,还给工钱,子爵很慷慨,已经给了我们两个银币。”
两个银币!这句话砸在了曼达的心里。
这孩子只有五岁左右,他的母亲是个瘦弱的女人,没有人会雇佣他们当工人。
他们被骗了,为了两个银币卖出了自己。
讨人厌的小伙子又开口了:“你们只是奴隶而已,我和你们不一样,我和那位骑兵大人说过了,我认识字,他给了三个银币,我会成为一名书记员,在大人的身边做事,用他赏赐给我的鞭子,来教训你们这群该死的奴隶!”
曼达没理会那小伙子的蠢话,虽然上辈子生活在没有感情概念的侏罗纪,可他从没想过人的生命可以如此卑微。
“都是为了生活,我也上当了,”邋遢大叔依旧在用普通人无法察觉的方式说话,“你为什么会被抓住?”
“我也是为了生活。”曼达敷衍了一句,伸出食指,做了个斗鸡眼。
神力的判断是准确的,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了两个银币,比一头猪还要便宜,在这辆木车的里的人们只值这么多。
“别乱用神力,”大叔看着外面的那名骑兵,提醒道,“土牢猎人齐格塞,盖亚的三阶信徒,他能问到你身上的味道。”
地母盖亚的信徒?位格很高啊,感觉比宙斯还高,而且还是三阶,这种远古大神的信徒需要多少级才能满阶?
曼达收回了斗鸡眼,心下暗道:恐怕他早就发现了,不只是我,也包括你。
红叶林中的景色很美,残留的枫叶不时从枝头上坠落,打着盘旋在风中飞舞,那场面简直比油画还要迷人。
如果是在树林里散步,这样的景象美到无可挑剔,可像现在坐在木笼子里,让曼达想起了被关在卡车里送去屠宰场的猪。
看着太阳偏斜的程度,马车在森林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,终于抵达了子爵的营地。
在这个时代,步兵和骑兵代表着军队里的两种阶级,步兵是士兵,骑兵是军官,一名骑兵身边至少有两名步兵配合作战,再加上两到三名侍从,俨然就是一个作战小队的小队长。
虽然齐格塞穿着骑兵的战袍,但那只是身份的掩饰,他是子爵请来的赏金猎人,负责保护他的儿子,并且为战争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刚回到营地,索伦斯子爵的儿子托雷斯亲自迎了出来。
“一切顺利吗?”
“神像是真的,可人数不太够,一天至少要两个人。”
“为什么不带回来一些,快饿死的流民有很多。”
“他们没那么好骗,不过这些人里有两个是特别的,他们的血能比的上四个普通人。”
托雷斯邀请齐格塞进了主将的帐篷,支走其他人后,托雷斯问道:“哪两个人是特别的?”
齐格塞解下头盔,擦去额头上的汗水:“那个满脸是毛的壮汉,他是提坦的种,自己送上门的,还有一个孩子,我闻不出他种血的味道,在森林附近捉住了他。”
托雷斯一怔:“会不会是山谷派来的探子?”